四川:8月起不交物管費或違法搭建 業主權利將受限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日印發《四川省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簡稱《規則》),將從今年8月1日起施行。這是四川省首個針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選舉和活動的規范性文件。四川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規則》是對《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文件的細化規定,有助于解決目前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在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針對當前業主大會“設立難”、業主委員會“備案難”問題,《規則》明確當滿足已交付業主的專有部分面積(套數)達到建筑物總面積(總數)50%以上等條件時,建設單位應在30日內向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書面申請成立業主大會,并承擔業主大會籌備組工作經費和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所必需經費;業主委員會備案材料齊全的,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應在15個工作日內備案。四川省房地產協會物業專委會副主任伍三明表示,如果備案時間超過期限,主管部門將依文件追責。
業主大會什么時候算正式成立?過去缺乏明確界定?!兑巹t》特別明確了業主大會自業主表決通過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委員會工作規則,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之日起成立?!皹I主大會成立后,做出的相關決定才有合法性?!蔽槿髡f。
《規則》規定,業主有侵害業主共同權益行為的,包括不交存專項維修資金、拒付或者不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應當分攤的費用、違法拆改建筑結構裝修、違法搭建、占用公共空間與園林綠地、非法“住改商”、損害相鄰權利人合法權益等,業主大會應限制其被選舉權等權利,"包括不能當選業主委員等。"伍三明說,具體限制方式和時長,由業主大會在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中約定。
《規則》同時對業主委員會委員和主任當選條件、應業主大會臨時會議召開的5類情形作出了細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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